首页 > 资讯

金信诺(300252):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世界热点评

来源:中财网 发表时间:2023-02-01 20:29:13
分享到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资料图】

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信诺”、“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45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500万股,发行价格为6.2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2,1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9,258,490.6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2,841,509.36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为人民币85,000,000.00元,资本公积为人民币427,841,509.36元。上述募资资金已于2023年1月10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0032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二、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

由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1,284.15万元,少于募集说明书中拟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高速率线缆、连接器及组件生产项目31,893.9524,500.0022,300.00
2高性能特种电缆及组件生产项目10,519.499,600.008,000.00
3卫星通信终端及电磁兼容解决方案研发项目11,033.717,900.007,000.00
4补充流动资金18,000.0017,500.0013,984.15
合计71,447.1559,500.0051,284.15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是由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原拟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等实际情况所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等实际情况所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独立董事意见

1、经核查,本次调整系公司基于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金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系基于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

2、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调整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判断,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系基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原拟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等实际情况所做出的审慎决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等实际情况所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综上,保荐机构对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关键词: 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 特定对象

小鹏智能机器马升级 全面升级自带AR投影创新交互方式

2022-10-25

保安全、拿资格、抠细节 冬运中心全面进入北京冬奥会临战状态

2021-12-16

人民财评:稳步朝着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迈进

2021-12-16

靠双手让日子变得更美好

2021-12-16

第一观察·瞬间 | 中俄元首视频会晤:相约北京见,携手向未来

2021-12-16

世卫组织:全球累计新冠确诊病例达270791973例

2021-12-16

Copyright   2015-2022 青年木材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皖ICP备2022009963号-20   联系邮箱:39 60 291 42@qq.com